信网8月19日讯 2017年8月17日,来青旅游的刘先生在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旅游时购买一瓶价值2元的康成泉矿泉水,饮用前通过查询发现该矿泉水包装上未标注执行标准号,并且条形码也已经失效。刘先生认为,此产品相当于无标准生产,质量难以保证。信网(0532-80889431)致电该矿泉水的生产厂家青岛城阳康成泉饮料厂,其相关负责人未正面回应矿泉水包装上未标注执行标准号一事,只是称自己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足以说明产品没有问题。
买到矿泉水发现无执行标准
2017年8月17日,刘先生来到市南区中山路旅游,本想买一瓶本地知名矿泉水,但是在超市花2元购买后却发现,这瓶矿泉水只是形似某知名矿泉水,实际名称是康成泉饮用水。“外包装的字体、颜色非常相似,买的时候也没仔细看。准备喝的时候,这个瓶子捏起来感觉质量没那么好,仔细一看才发现名字是康成泉饮用水。”
刘先生本身便从事行政工作,对食品安全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出于职业敏感,便掏出手机在网上查询了一下该矿泉水的条形码,却发现包装上的条形码已作废,并且发现也未标注执行标准号。“这相当于无标准生产啊,这样的产品怎么保证质量没有问题?”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照片,信网看到,这瓶矿泉水无论是瓶体形状及包装上的字体、画面,均与某知名矿泉水相似,但是它的实际名称却是康成泉饮用水,由青岛城阳康成泉饮料厂生产。
康成泉未正面回应执行标准号一事
8月17日下午,信网致电青岛城阳康成泉饮料厂相关负责人郑经理,他坦言,该饮料厂为自己2016年购得,生产出产品后,送至之前水厂所用的印刷厂进行包装印刷,由于没有沟通好,所以印刷厂便将原水厂生产出的产品条形码印刷至现在的产品上。“进驻超市才会用到条形码,我就想把自己的产品在水厂周围卖卖就行了,所以就没准备新的条形码。”郑经理说。
但是对于包装上未标注执行标准号的问题,郑经理未正面回应,只是向信网提供了自己饮料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并称这两样证件足以说明康成泉饮料厂生产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
食药监:必须要标注执行标准号
对于条形码一事,青岛市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食品上的条形码主要是为了向消费者展示此商品的出处等相关信息,国家要求生产厂家将条形码印上,但是实际上却没有普及,所以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执行标准号一事需要咨询食药监部门。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必须要标注执行标准号,顾客可以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
刘先生告诉信网,自己已经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至于怎么处罚,信网也将持续关注此事。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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