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12日讯 “这家花店我已经经营了四五年,突然来了这么一份通知就要把我们赶出去,连花都被直接扔到了仓库里,十多万的损失找谁负责?”从2013年开始,姚先生夫妻二人就在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旺店”)经营一家花店,2017年8月1日姚先生突然收到了永旺店的撤场通知,在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被要求撤出商场。永旺东泰法律顾问杨律师称:已经口头告知过姚先生不再续签,撤场通知也只是把这种意向落实在了纸面上。
说好签订合同变卦了
姚先生告诉信网,自己第一次与永旺东泰签合同是2013年8月,每次签合同的租期都是一年,花店的租金也是按照每年的营业额扣点计算。“上一次签合同是2016年7月1日,租期还是一年,但因为要计算扣点租金,租期并不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每次都会比约定的时间晚一些才结束租期。”姚先生说,正是因为这个惯例,自己没有着急与商场商量续租的事,可是没等自己开口,撤场通知就到了。
“7月20日,永旺东泰住余部张女士通知我去拿今年的合同,可我当时在外地来不及赶回去。到了24日,张女士又说不拿合同了,领导要发撤场的公函。我当时就不同意,因为撤场这事应该至少提前一个月跟我说。”虽然姚先生不同意撤场,但他还是在8月1日收到了撤场通知。
业户称损失十多万元
信网看到,这份撤场通知上写到“现特通知贵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晚22:30至2017年8月1日凌晨1:00进行撤场,请予以支持配合为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撤出商品、器具、货架等,否则后果自行承担。”虽然这份通知的落款时间是7月26日,但姚先生是在8月1日当天才收到的这份通知。
“更可气的是7月31日晚上商场就把店给封了,店里的花和绿植都被直接放到仓库里,也没有人打理,现在都要枯死了。”姚先生大体计算了一下,这一折腾自己损失了十多万元。
姚先生告诉信网,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应当协商续租的问题,但永旺店却在没有任何商谈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自己撤场,“这几天我一直向永旺东泰采购部的宋经理面谈,可人家就是不跟我谈。”
永旺东泰:已经口头告知
信网来到永旺店看到,原先姚先生的花店现在已经有了新的主人,花店负责人也不清楚上一任经营者与商场存在租期方面的纠纷。
永旺东泰法律顾问杨律师对此事做出了答复:“永旺不想把花店继续租给姚先生,所以就发来了撤场公函,这很正常。”但对于本明细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商谈是否续签这一约定,杨律师认为永旺东泰方面已经口头告知过姚先生不再续签,撤场通知也只是把这种意向落实在了纸面上。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姚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向商家发律师函,按照合同上的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商谈是否续签规定对商家进行起诉,店面运营期间产生的损失和对于封店之后店面里面产生的损失向商家索要赔偿。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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