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31日讯 7月25日,青海的杜先生收到了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中山路所寄给他的30元大桶水押金,了确了心中的烦闷。原来,杜先生是一位从青海来青的游客,久仰崂山矿泉水盛名,在青岛期间,他从一家水站订购了四大桶崂山矿泉水,水站分别开具了四张押金收据,共付押金240元,结果杜先生将一张押金收据不慎丢失,水站以押金条丢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杜先生向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中山路所反映了此情况。
接到投诉,工作人员赶到杜先生所住的旅馆,但他已经乘火车离开青岛。
经过了解,杜先生早已买好了离青的车票,他与水站约定乘车前在旅馆交还水桶,并退回押金,但是,水站人员直至杜先生上车后3个小时才赶到。杜先生只好委托房东代办退水桶押金手续,但有1张押金收据,杜先生已经找不到了,他手里只有4只空水桶,3张押金收据。
水站人员表示,崂山矿泉水通常是一桶一张押金收据,水站对押金收据不留底,押金收据丢失,不予退还押金,损失由本人承担。
为此,工作人员反复同水站以及其公司领导联系,据其解释,规定丢失收据不退押金,主要为了防止水桶被盗,有人假冒产品。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理解,但提出具体到外地游客,是否能照顾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最终,公司同意以成本价收回空水桶,退回水桶押金的一半30元,杜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押金收据作为购买大桶水的唯一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切莫因丢失押金单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通讯员 姜峰 刘泽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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