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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后发现合同有问题 想退房对方不退定金

2017-06-19 10:54:49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6月18日讯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7年3月份,她从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手中定购了一套唐岛海岸小区的房产,随后,王女士发现当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一些问题,便想要退定金但是遭到对方拒绝。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公司确实有一些唐岛海岸小区的抵账房产,但没有听说这些抵账房屋是否在售卖。

交定金后对合同内容产生质疑

2017年3月份,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青西新区唐岛海岸小区的商品房,通过中介介绍得知,该商品房是开发商青岛海德宁置业有限公司抵账给了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王女士与一位自称是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协商好相关问题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万元定金。事后,王女士与家人发现,当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部分内容令人质疑。“因为有老花眼,当时也没仔细看,回家之后家人跟我说,这份合同有好多地方都有人为修改的痕迹,有点不太合理,而且当时协商时说买房子赠送一个车位,购房合同里面也没写上,而且单元号也没有写。”王女士说。

根据对方提供的买卖合同,可以看到甲方为张某某,但是签订买卖合同时,却由一位自称是该公司员工的冯先生代替张某某进行了签字,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并且,王女士和家人发现,冯先生提供的房屋抵账的证明材料是复印的,内容非常模糊。“我们要求冯先生提供这份证明材料的原件,但是他只是远远的给我们看了一眼,不让我们拿。”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信网,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对该房屋的来源产生质疑,并向冯先生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但遭到对方拒绝。“他跟我说必须要有人重新接手这套房产才可以为我退定金。”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清楚状况

对此,信网致电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唐岛海岸工程确实是由自己公司做的,而且确实有一部分抵账的房产,但没有听说这些抵账房屋是否在售卖。

那么王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友情提示一下王女士,不要再掺和这件事了,唐岛海岸工程已经好几年了,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了解的也不是很多。”这位工作人员说,对于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抵账房产现状,会跟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一下再进行回复。

对于此事,冯先生称自己只是挂靠在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则是公司招来在唐岛海岸工程干活的包工头,并不是法人,“这个小区开发商共抵账给了公司5套房子,公司又抵账给了张某某一套,然后委托我来卖。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什么问题,合同是公司统一的印发的,由于售卖时楼号不同,所以就修改了一下。对于王女士的质疑,当时我也给她看了关于抵押房产相关资料的原件了,没有任何问题。事情到了现在,中介包括我们这边都忙活了这么长时间,所以定金是不会给她退的。”冯先生说。

律师建议协商解决

对于此事,信网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首先要确认一下卖方是否有王女士所购房屋的产权,如果有的话,只要合同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就可能成立了。“如果说车位没有写在合同中,卖方认可并履行的话,也是没有问题的。上述情况都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王女士想要退还定金,那么可以跟卖方协商解决。”吴律师说。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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