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7日讯 2014年,市民李先生在青岛即墨市的春阳丽景小区一期工程购买了一套期房,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12月份交房后180天之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是至今仍未办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他们并不了解关于房产证的情况,会跟公司反馈一下再回电解释,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李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
2014年,李先生在青岛即墨市的春阳丽景小区一期工程购买了一套价值53万元的期房,当时与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180天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2015年12月份,该小区交房,直到2016年7月份,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此时房产证却一直未办理下来,让李先生不禁心里犯嘀咕,便通过电话咨询售楼处询问情况,但是得到回复却是目前房产证办不了,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此事一直拖到2017年1月份,当李先生再次询问售楼处情况时,工作人员告知一期工程的房产证需要跟二期工程一块办理,“二期工程现在还在这建呢,等建好办理房产证得什么时候了,我们这还等着用呢,虽然房子住进来了,但是没有房产证心里总是不踏实,据我所知目前整个小区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李先生告诉信网。
5月26日下午,信网致电春阳丽景小区售楼处了解情况,其工作人员称对于房产证的问题,自己不是很清楚,会向公司反映一下再回电解释,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而且开发商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即墨房产管理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想要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先向房产管理处递交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的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但是目前春阳丽景小区房产证的办理具体处理到哪一步了,还需要调查。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办理房产证应该是业主与开发商双方配合的情况下完成的,房产证没有办理,首先要看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房产证没有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那么已经构成违约了,李先生可以看一下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方面的约定,然后处理此事。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这一方面的约定,那么开发商没有办理房产证有没有给李先生造成实际的损失呢?如果造成损失了,可以与其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律师说。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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