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6日讯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市环保局与市教育局、公安局、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地铁办共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对各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18日,重点控制时段为每晚8时至次日晨6时,在此期间,执行夜间环境噪声标准,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为考生送安静”活动从参与部门、监管内容到执法形式都有变化。针对轨道交通施工扰民投诉占比较多的问题,与市地铁办紧密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重点监管内容有所变化,通过噪声扰民信访数据分析,噪声扰民信访量下降,但工业噪声扰民投诉量与社会生活噪声中空调设施噪声投诉量较去年有所小幅上升,在今年活动中将进行专项治理;执法形式不断创新,拂晓执法、交叉执法将全区域展开。将监管压力压实,为市民办实事。
活动期间,白天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夜间以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区为重点监控区域,各职能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重点严肃查处以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
(一)房屋建筑施工以及市区内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修建、挖掘、改造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轨道交通建设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三)在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音箱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在歌舞娱乐、网吧、音像制品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室内安装使用音响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五)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箱器材音量过大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六)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七)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八)机动车辆违法鸣笛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九)工业生产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十)在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设施等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同时,各职能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各类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对被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加大曝光力度。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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