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7日讯 据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2017年4月19日,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兴润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经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青岛兴润大药房有限公司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主要问题 | 收证日期 |
1 | SD02-Ba-2015J001 | 青岛兴润大药房有限公司 | 青岛莱西市青岛路 | 擅自变更注册地址(由青岛莱西市青岛路变更至莱西市团岛东路18号);计算机系统中经营管理数据备份丢失;2016年企业培训工作未建立档案;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 | 2017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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