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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回收罚没不合格药品28吨 企业自主销毁31吨

2017-04-13 16:49:20
来源:信网
作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帛幼

信网4月13日讯 自开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以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开展过两次家庭回收过期药品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余吨。2017年4月13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第三次“青岛市回收过期药品暨没收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吨,罚没不合格药品8吨,企业自主销毁31吨。

过期药品危害严重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过期药危害很多,不仅会对服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随意丢弃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一旦被不法分子回收流入社会,更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隐患。

现在很多片剂的化学药品都比较稳定,而且药品失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可能过了有效期,但药效并未减。只不过,这需要由专业人员来判断,普通百姓最好放弃使用。

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效也随之降低。例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如不慎散发到空气中,容易引发过敏、甚至休克等意外;硝酸甘油用于心绞痛急救,其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会吸潮。而吸潮或脱水后的药品,进入人体后不会分解,因此,人体吸收不到有效成分,相当于没有药效。

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环境不符合要求,药品的化学成分可能会改变或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对人体产生损害。例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则会被氧化,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疫苗、血清过期后,毒性会增加;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

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后患无穷

如果大量的过期药品送至生活垃圾站,并和处理普通垃圾一样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破坏人和动植物的生物链。丢弃在生活垃圾中的一些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有的还会被人捡去,重新使用或者转卖给不法分子,使过期药品流向农村市场或重新回到药店,给患者治疗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

一些不法商贩收购过期药品,他们会把过期药“翻新加工”,然后再将这些药推向市场,售卖到其他地区或者偏远的农村,不仅会危害百姓身体健康,还会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建议市民不要随意丢弃过期药,请将过期药送到指定回收点,详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青岛回收罚没28吨不合格药品

近年来,为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危害社会,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工作宗旨,本着自愿申报、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过期药回收销毁机制。在全市十个区市218个药店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代收点。对承担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药店实行“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安全措施”的“三有”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销毁”,并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防止过期药品被随意丢弃或者流入非法渠道,避免危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恶果发生。

据了解,自开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以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开展过两次家庭回收过期药品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余吨。2017年4月13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第三次“青岛市回收过期药品暨没收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除企业自主销毁31吨,现场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吨,罚没不合格药品8吨。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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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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