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2日讯 4月11日,青岛市物价局发布了2017年3月份青岛市价格举报分析。
2017年3月份,我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价格投诉和举报781件,同比下降34.15%,环比上升27.20%。其中,价格咨询345件,占44.17%,同比下降59.93%,环比下降2.54%;价格投诉和举报436件,占55.83%,同比上升34.15%,环比上升67.69%。3月份,适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强,拨打热线电话比较踊跃,是本月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增加的主要原因,而去年3月份价格咨询基期数量明显高于往年同期,影响本月价格咨询同比大幅下降,从环比看,价格咨询数量基本持平。
本月从受理量来看,反映较为集中的为停车收费、驾驶员培训收费与退费、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停车收费问题。本月受理222件,占本月受理量的28.43%。主要问题为,一是超出定价标准收费;二是未按收费公示内容收费;三是无资质停车场收费。其主要原因为管理主体调整。目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道路停车泊位正在进行运营管理调整,统一改由新成立的青岛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运营,由于相关交接手续繁琐,日常管理仍在磨合期,对收费人员的培训管理跟不上,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造成投诉举报增加。
(二)驾驶员培训收费与退费问题。本月受理91件,占本月受理量的11.65%。主要原因为,一是退费标准不够明确。部分驾校在和学员签署培训协议时,合同中退费标准的约定条款不够明确。一些学员甚至未签订书面协议,对退费政策不够了解,导致在退费过程中产生纠纷难以维权。二是票据证据没有保留。少数学员证据意识不强,没有注意保留驾校报名时的原始发票单据,丢失后在退费时难以举证,从而损害了自身利益。
(三)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本月受理90件,占本月受理量的11.52%。主要问题为,一是小区停车费纠纷多。部分小区车位存在只售不租现象,停车位收费标准未经小区业委会确定,价格过高引起业主不满。二是物业收费不规范。部分小区没有执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设置物业收费公示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模糊不清,擅自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3月份,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本次活动以“三点一带”、“一区多街”为重点,着重规范商场、超市、商品房售楼处、餐饮店、停车场、景区景点、机场及周边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活动期间,先后出动价格行政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00余家,发放价格宣传材料2000余份,查处违法所得52万元,对93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情节轻微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对4家违反明码标价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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