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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曝光2017年首批13名终生禁驾人员

2017-04-07 21:28:49
来源:信网
作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4月7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4月7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17年度青岛市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此次共有13人因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能取得。

禁驾原因主要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推进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强势营造严打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社会氛围,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今年全市部署开展了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四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实现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驾龄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被追究刑事 责任情况
1 李明 42 9 379014********0834 B2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1年6个月 缓刑2年
2 初汉清 60 18 370283********1239 C1E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1年
3 张培强 40 4 370283********941X C1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判2年
4 袁京强 38 5 370283********9513 B2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判3缓4
5 李帅 25 7 370212********2514 C1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伤) 判处有期徒刑1年,
6 赵振忠 26 1 370283********1573 C1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刑2年
7 李焕舒 29 10 370285********1414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
8 董跃志 48 6 370225********3218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
9 郭成日 46 13 220281********2610 A2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 三年
10 刘洋 27 3 370281********4938 C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11 陈本科 26 2 370282********1717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2 韩明鹏 29 2 370282********2337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3 彭乃程 39 3 330325********3617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一:雨天酒后超速驾驶,连撞五名行人后逃逸



2015年01月21日17时20分许,张某某酒后驾驶鲁BWT116号小型轿车沿平度市阳光大道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现河桥东处,在道路北侧机动车车道与非机动车车道分道线附近接连撞击行人王某某、王某、胡某某、乔某、郭某某,致五名行人受伤,肇事后张某某弃车逃逸,行人王某京、王某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胡某某于次日死亡。事发后,民警通过联系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其马上投案,经做工作张某某当晚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调查,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观察不周、弃车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四十二条(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七十条(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12月23日,张某某被即墨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6年1月15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肇事逃逸致人亡,迫于压力投案

 

2015年8月30日21时10分许,即墨交警肇事科接到报警称:在即墨市田横镇黄龙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现场逃逸。肇事处理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现场位于即墨市田横镇黄龙庄村内南北向土路处,受害人李某某(男,33岁,即墨市田横镇黄龙庄村)经120确认已经当场死亡,伤者杨某(男,25岁,即墨市田横镇黄龙庄村)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现场逃逸.办案民警根据现场散落的碎片,回访报警人,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调取现场周边卡口、监控数据寻找有价值线索。最终确定逃逸车辆是一辆黑色现代轿车,专案组立即调取现场周边卡口录像对案发前后通过的所有现代轿车进行逐一分析排查,当专案组排查到鲁BN**1V号小型轿车时,该车主电话显示已经关机。办案民警分析该有重大作案嫌疑。遂立即围绕鲁BN**1V号小型轿车及车主展开调查摸排。

 

2015年8月31日,迫于强大压力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到即墨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投案自首。经审讯,韩某某对2015年8月30日21时10分许,该驾驶鲁BN**1V号小型轿车沿田横镇黄龙庄村内南北向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肇事地点处时,因速度过快和观察不周将路上行人李某某和杨某撞倒在地,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及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驾车现场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12月1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的韩某某被即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16年5月6日,韩某某被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做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栾心龙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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