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30日讯 虽然我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但很多人的驾驶习惯还停留在自行车时代,以方便自己为中心,甚至无视交通法规。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驶车辆必须优先让行人通行,不遵守者要接受处罚。但长期以来,抢行斑马线的驾驶陋习成为顽疾。观察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交通秩序是很直观的窗口。行人遇红灯时,能否主动等候、不抢行;汽车通过斑马线时,驾驶员是踩一脚刹车给行人一个善意礼让的手势,还是加一脚油门鸣着喇叭抢行,不仅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是对生命的珍爱和敬畏。惨痛的斑马线事故让我们认识到,不仅要持之以恒地严格执法,还要大力推动交通文明行动,力争让礼让斑马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区部分大的路口信号灯进行了右转专用绿灯的改革,由过去的绿灯右转车辆通行,变为机动车看信号右转。但是在更多的斑马线无法做到全部设置强制性信号管控,这就要求驾驶人自觉减速礼让行人,交警部门也将逐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交通文明的号召再辅以信号灯改革等具体的交通管理实践,潜移默化的起到立体的引导作用。此次曝光的31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是今年青岛交警部门公开的第3批此类违法行为,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文明礼让斑马线风气的形成,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公交车不礼让行人人行道上致人受伤
2017年2月19日7时30分,青岛市南交警事故科民警接警,在四川路滋阳路路口发生一起公交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赶至事发现场时,受伤行人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地上留下一片血迹和一块带血的白布。经询问,李某某驾驶鲁BT7662号大型公交车沿滋阳路北向东左转驶入四川路路口时,适遇行人王某某沿四川路东向西横过费县路人行横道,因没有及时避让正在横过马路的王某某,鲁BT7662号大型公交车刹车不及时将王某某撞伤。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执法现场一:3月29日上午,青岛交警市北大队设点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11:07分一辆车号为鲁B636W0银灰色五菱面包车,沿延吉路由西向东左转进入山东路,此时山东路西向东的人行道正是绿灯,行人陆陆续续过马路,由于该车没有停车让行,过马路的人群中走最前面的两名女士,被迫停下让行该面包车。随即,执勤民警将其拦下,驾驶员下车后感觉一头雾水,并不知自己有什么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指出其车辆过人行横道线时没有停车避让过马路的行人,驾驶员张某某竟辩称,自己停车让了,行人没过才又开的车。现场民警给其指出,为了防止驾驶员狡辩,不仅民警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拍到的全过程,在路边执勤的民警使用高清摄像机也拍到的没有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铁证如山,驾驶员只能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转而又向民警求情,自己是首次没有避让行人,能不能免于处罚,被民警回绝后,驾驶员又提出能不能只罚款不扣分,说自己只剩1分了,再扣分就要参加学习了……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执法现场二:3月29日上午,青岛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设点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民警刚上岗,一辆鲁B6TP39的蓝色小轿车沿永平路南向北行驶到近兴华路路口时,面对斑马线上行经至路中央的1名行人丝毫不减速避让,从行人面前疾驰而过,令现场斑马线上正在过路的中年男子直摇头叹息,不远处的民警在发现这一情形后,立即上前拦停违法车辆,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执勤民警,下车后的驾驶员芦某某感到十分意外,一个劲儿问:“我怎么啦?”,在被民警告知其刚才的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属于违法时,芦某某表示他此前并不知情,觉得刚才开快点也就开过去了,没想到是违法了,自己以后会注意的。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判断标准: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灯控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二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上,把车辆和行人分别划出一条行驶轨迹,双方形成一条相交的直线。如果车辆在移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如果双方都在同时移动,车辆先过而行人未过,则认定为车辆违法。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栾心龙
附:第3批31名驾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公示栏
机动车所有人 | 车号 | 违法地点 | 违法处理情况 |
青岛爱森悦达商贸有限公司 | 鲁UP1220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单海东 | 鲁BUH612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隋伟娜 | 鲁B306YK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倬悦轩商贸有限公司 | 鲁BU26S8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张纪全 | 鲁B636W0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张洪志 | 鲁BL3T59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石秀玲 | 鲁BB5J67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于日生 | 苏KD500K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谭胜秋 | 鲁B15D20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王海 | 鲁BH812H | 山东路延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李卓范 | 鲁B5BN33 | 唐山路永平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安桂风 | 鲁BX1G31 | 唐山路永平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郑彬 | 鲁B1YW63 | 唐山路永平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杨鲁春 | 鲁BF5N57 | 唐山路永平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孙爱秀 | 鲁B773HM | 京口路与夏庄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任敦松 | 鲁UT1628 | 京口路与夏庄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孙枝旺 | 鲁BND533 | 京口路与夏庄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孙旭东 | 鲁BKT913 | 京口路与夏庄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郭龙发 | 鲁B6C97V | 黑龙江中路 | 罚款50元,记3分 |
郭允英 | 鲁B2R90N | 振华路重庆中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华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鲁UT0961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大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鲁UT4046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李福玲 | 鲁BK5A50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安俊月 | 鲁B6B1Z1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田健 | 鲁BP150S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张翔瑶 | 鲁B2JE73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益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鲁UT9205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王文超 | 鲁BM05K2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轩悦行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鲁BL38S7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青岛市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鲁UT7532 | 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 | 罚款50元,记3分 |
公交集团312路车队 | 鲁BT7662 | 四川路滋阳路路口 | 事故正在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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