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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逞能” 酒后开车受处罚 记12分罚款1000元

2017-03-01 19:47:23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通讯员 刘俊楠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3月1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要开车,必须找代驾,但有些酒司机却不这样想,同车妻子明明会开车,却偏要自己开车。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高新区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逞能”的酒司机。

2017年2月28日14时40分许,青岛交警高新区大队在岙东路华强路路口设岗查车,李某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岙东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距离检查点50米处突然减速停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摇下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测试,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3毫克,已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李某某进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我说回来的时候我开车,你非说不用。”李某某的妻子抱怨说,原来李某某的妻子本身就会开车,并且也带了驾驶证,而李某某自恃是一名有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觉得中午喝的一瓶啤酒根本没事,便开车上路,准备回家休息,不料,被执勤的交警查了个正着,李某某是懊悔不已。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刘俊楠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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