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7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获悉,12月23日晚,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在环湾路设岗夜查。18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UB9266的重型自卸车载着冒尖的渣土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左转进污水处理厂,有超载嫌疑,遂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毛某出示相关证件,毛某从驾驶室下来后,民警闻到了其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但司机却始终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毛某称,他是中午喝的酒,晚上装货要送到污水厂附近的单位,以为下午睡一觉开车就没事儿了,谁知道一吹气竟还是酒驾。
同时,经称重,此车所载货物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毛某不仅要因超载100%被记6分,罚款2000元,还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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