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7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胶州湾大队获悉,12月24日晚,交警胶州湾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黄岛收费站设岗夜查。22时许,执勤民警在对车牌号为鲁Q1CA89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当司机谷某摇下玻璃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并下车接受酒精检测,谁知谷某不但不出示证件,舌头都捋不直,一直说就喝了两杯啤酒,但坚持不接受酒精呼吸检测。
在民警对其进行告知后,谷某最终接受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谷某看到测试结果竟然达到醉酒驾驶,知道躲不过了,开始向民警求情:“今天是平安夜,过节嘛,和朋友一人喝了半斤白酒,没想到能在回去的路上被查到,确实抱着侥幸心理,喝酒了就是喝酒了,错在我,能不能通融通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谷某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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