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青平高速大队获悉,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报废车上高速,还挪用号牌、并使用其他车的检验合格标志。不想车出城阳北就被青平高速交警依法查获。依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驾驶报废车,将被处以两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两千元罚款、扣12分。
25日下午3时30分许,青平大队根据青岛交警支队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城阳北收费站开展严查严究各类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三菱越野车形迹可疑,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时驾驶人所出示的行驶证信息与车辆不一致,行驶证显示的是长丰猎豹越野车,再仔细检查,竟然发现此车的大架子号及发动机号都没有了,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驾驶的车辆已经过了报废期,其真实的车牌号因多年未参加审验而弃用,之后又挪用了一张新的号牌悬挂在车上。日前,王某所驾驶的车辆和驾驶证已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平交警提醒:报废车辆安全隐患无穷,千万不要违法上路行驶,害人害己。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的,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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