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5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即墨交警大队了解到,2016年12月20日上午,大雾弥漫笼罩着整个墨城,即墨交警灵山中队执勤民警为了遏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早早就巡逻在辖区的道路上。约09时20分许,当民警巡逻至烟青路与灵山路口时,对向车道上一辆蓝色大众轿车的前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一闪而过未能确定该车是否存在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巡逻民警立即掉转车头追上了嫌疑车辆,并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驾驶员郑某某(232332198003274217)驾驶的鲁BG72MX车前牌的后面两位数字用一块红色的折叠过的广告彩页遮挡住。民警立即告诫该驾驶员的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当被询问为何遮挡号牌时,驾驶员郑某某还笑称自己技术不好,之前经常被电子监控拍照,交罚款的钱有些心痛了。因这两天大雾能见度低,以为不会被交警发现才故意挡住的。
随后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郑某某因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面对严厉的处罚驾驶员郑传俭后悔不已。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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