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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已淘汰燃煤锅炉41台

2016-12-02 08:47:35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2月1日讯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今日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保障冬季供暖期的空气环境质量,2016年市环保局继续印发了《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从11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第三时段标准,燃煤锅炉、窑炉、钢铁、建材、炼焦、橡胶等工业企业应达到新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工业绿动力”计划,各类废气污染源要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确保按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于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等措施进行严查快办。

减煤换煤,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大燃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大力推广兰炭等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贯彻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严格燃煤标准,严禁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严查黑烟车,落实加油站检测报告制度,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车辆排气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完善机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今冬北方预计出现南风多、逆温时间长、静稳天气多等特点,不利于空气扩散,易造成污染物积聚。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警,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方案印发后,结合贯彻落实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环保局开展了普法宣传周活动。11月1日实施首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6人,分49个小组,对182家废气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运行中的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各集中供热单位加强点火期间的环保工作,减少冒黑烟现象的发生。共发放省大气条例等宣传材料613份,对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要求进行了宣贯培训,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和困难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为强化执法检查,除实施污染源日常随机抽查外,冬季期间,全市环保系统每周固定开展夜查和节假日突击集中检查行动。11月15日以来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察中心站、各环保分局、各市环保局共出动496人次,共检查废气污染源单位228家次,监测燃烧设施108台套,对5起涉嫌废气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与往年相比,2016年我市废气污染源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废气超标排放改造取得阶段性进展,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大幅降低。截止11月30日,全市已完成华电青岛发电等65台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提前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二是大批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淘汰,污染源逐步集中。青岛碱业原燃煤锅炉已改造使用天然气,青岛亨通达热力燃煤锅炉已拆除改为换热站,全年已淘汰燃煤锅炉41台。三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高压处罚措施对于各排污单位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困境得到初步扭转。

信网全媒体记者 于晓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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