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30日讯 近日,来青打工的白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自2016年8月25日开始,他与工友共20多人在即墨某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然而,在11月份工程结束后,所有工人本该得到工资121000元,但是自己所属的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中元公司)司却迟迟不肯为自己结算,理由是在此工程中白先生等人完成工程的时间已经超出规定的时间,所以必须要扣掉部分工资才给结算,但是至今却仍未结算。在白先生等人讨要工资时,中元公司的孟经理还开车将其中一位工人撞伤。对此,中元公司的韩经理称公司不拖欠任何工人的工资,而对于孟经理开车撞击工人的情况,自己也不清楚。
不结算工资反撞伤工人
白先生是一名来青打工者,2016年8月份,经朋友介绍在一直在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8月25日,白先生以及其余20多名工人被派到即墨某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11月8日,工程结束后,总承包商同意为白先生等人结算工资,但是中元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孟经理却迟迟不肯在工程结算单中签字,理由是白先生等人完成工程的时间已经超过规定时间。
据白先生介绍,所有工人工资加起来应为121000元,但是孟经理却称只有扣掉一部分工资才给结算,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决定让中元公司支付工资100000元。“就这钱孟经理都不给,每次都是出尔反尔,说是给,一直往后拖。”白先生说。
因为工资问题,白先生等人已经在工地门口等了20多天,孟经理却迟迟不肯露面,“11月24日,孟经理终于出现了,我们几个工友就把她堵住了,但是她还是硬开车往前走,把其中一个工友就给撞伤了。”白先生提起此事仍十分气愤。在将工人撞伤后,孟经理便再也未露过面。
中元公司称自己不拖欠任何工人工资
11月29日下午,信网致电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孟经理了解情况,但是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随后,信网又拨打了白先生提供的中元公司另一位负责人韩经理的电话,对于此事,韩经理称公司不拖欠任何工人的工资,“我不认识他们,公司不拖欠任何工人的工资,只要是给公司干过活的,我们都是按时发工资的。”
对于白先生所反映的孟经理开车撞击工人的情况,韩经理则称自己不清楚。
“他们太欺负人了,快冬天了,我们背井离乡在工地上干活,却得不到属于自己工资。被撞伤的工友至今还在医院,中元公司也没有去探望过,一直都是工友们轮流照看”白先生对目前的情况表示很无奈。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如果工人延误工期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扣除部分劳务费的,至于扣除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对于白先生的情况,吴律师建议在进行工作时,最好与单位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而对于开车撞击工人一事,要根据工人的受伤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孟经理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受伤工人可以与其协商解决此事,也可以将此事诉讼至法院,要求孟经理对自己进行民事赔偿。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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