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接到胶州的冯先生反映,胶州市台湾家园小区的售楼广告里出现了“户型零缺失”的字样,这一说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信网从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对于开发商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已责令整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冯先生家住胶州,最近几个月正在关注新建楼盘,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当作婚房。今年10月底,冯先生经人介绍来到了位于胶州市北京路上的台湾家园小区看房。
“由于房子正在建设,并不知道建设质量如何。”冯先生说,但他对周边配套设施以及房价还比较满意,打算回到家后跟家人商议一下后再做决定。
据冯先生说,他从售楼处出来后,楼盘的一条宣传广告吸引了他的目光。“楼盘外的工地围挡宣传房屋零缺陷、买房无风险,这不是违反《广告法》宣传吗?”冯先生说。
冯先生说,他对这条宣传广告真实性提出了质疑:“现在房子还没建好,就宣传房子零缺陷,万一以后出现了问题,岂不是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吗?”
对于冯先生提出的质疑,18日下午,信网咨询了开发商青岛弘润德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的一位置业顾问表示,她对于此事并不清楚,等领导回来后才能做出解答,但是截至发稿,信网并没有接到售楼处负责人的回复。
信网从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工商局对开发商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正在处理,对“户型零缺陷”宣传等内容已责令整改。
信网咨询律师后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用语不得使用极限用语等用作宣传,本案中广告所宣传的“买房无风险”、“户型零缺陷”等内容实际上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编辑:可可]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