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7日讯 近日,孙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自己两年前在大都汇购买的一套70余万的房子,购房合同上规定2015年年底交房,但现在已经拖了近一年时间,可购房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万分之零点一,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补偿违约金,业主们可就吃了大亏。对此,大都汇售楼处方面承认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还在办理中,但已经向业主说明情况,不存在强制交房的问题。
延期交房近一年 违约金一天只有7块钱
2014年11月初,孙女士花70余万元在市北区九江路22号的大都汇购买了一套74平方米的房子,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可如今,孙女士的房贷都已经还了两年了,新房子的钥匙还没拿到手里。
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年底的时候,我给售楼处打了个电话,才知道交房日期已经推迟到2016年5月底了。可到了2016年5月,楼体还没封顶 ,开发商又把交房日期推迟到了10月31日。”孙女士说,开发商在没给自己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推迟了两次。
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交房,孙女士不得不一直在外租房,每月租金2000元也不是笔小数。本以为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能够抵消一部分房租租金,可仔细查看合同后,合同上写的违约金却是日万分之零点一,按照房屋总价计算,一天也就只有7块钱。
收房无法出示竣工验收证明
还没等孙女士想明白违约金的问题,2016年10月孙女士通过微信收到了大都汇交房的信息,她赶紧按照微信上的要求带齐了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赶去了交房现场。
“业主是一个一个排着队到售楼处的一个小屋里办理交房手续的,当时我要求工作人员出示房屋的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他们口头上说已经通过了单体验收,但拿不出这些材料。”孙女士认为,这些材料都是交房的必须手续,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就不能证明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这样的新房就像烫手山芋一样,让人想收却又不敢收。
信网了解到,也有很多小区业主已经当场办完了交房手续,并打算近几日就开始装修。对于开发商不能提供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问题,已经收房的李先生说,“我们也不懂交房的时候应该看什么证明,销售说现在可以交房装修了,我们就来把交房手续办了。”
铸成置业:已通过单体验收
根据孙女士反映的情况,大都汇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承认单体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交房的时候还不能向各位业主出示。
“感觉不放心要等验收备案证下来的业主,要再等一段时间,需要各位业主自己权衡好利弊。”一位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在通知业主交房时已经将情况如实告知业主,因此不存在强制交房的问题,“如果觉得房子有问题或者有异议,完全可以等手续齐全了再领钥匙。”
信网从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铸成置业在10月28日和31日陆续组织了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进行了单体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单体竣工验收报告。但出具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一个前提,建筑单位要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还需其他验收合格后去政务大厅申办。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赵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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