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4日讯 2016年11月11日,李先生想在双十一活动期间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在国美电器台东一路店看到横幅宣传“进店就送100元购物券”,但进店后却被告知电脑不参与活动。李先生认为,如果不是所有产品都适用100元购物券,横幅应当标注提醒,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会。对此,国美电器方面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横幅下面的海报牌标注了参与条件,而横幅上不标注是因为篇幅有限。
近些年来,11.11已经渐渐演变成全国人民的购物狂欢节,各大电器商城为了吸引客流使出浑身解数,价格比平时优惠一些。今年双十一,李先生也想趁着搞活动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在当天上午路过位于台东一路37号的国美电器时,看到了门口悬挂的宣传横幅。
“11.11选国美就对了,买贵易安保险退差价,进店就送100元购物券。”李先生说,他当即走进国美电器询问100元购物券事宜,却被告诉电脑产品无法使用。“当时与我一起进门的还有一位60多岁的女士,她想要购买小米手机,也被告知无法使用。”
虽然李先生仍在国美电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但他认为,如果不是所有产品都适用100元购物券,国美门口悬挂的横幅应当标注提醒,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会。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国美电器工作人员回应,双十一当天的宣传横幅确实标注“进店就送100元购物券”,但是横幅下面的四个海报牌也标注了参与条件。一方面必须扫二维码才可以参加,另一方面特价机、一步到位机、批发团购、3C产品(手机、电脑、数码等产品)不能使用。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图片,横幅下面的海报牌上确实标注了二维码及“扫一扫立领100元购物券”字样,但是“特价机、一步到位机、批发团购、3C产品(手机、电脑、数码等产品)不能使用”字样却没有。
而至于为何不在横幅体现,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横幅篇幅有限,打不了那么多字。
对此,青岛市市北区工商局登州路工商所表示已经受理此事,将在进一步调查后给出回复。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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