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4日讯 2016年9月,张女士来到李沧区惠水路518号米罗湾小区看房,并在接到置业顾问高先生通知后交纳了2万元认筹款,锁定了四期29号楼的一套住房,却在此后了解到四期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对此,开发商青岛新海园山溪春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海园置业)坦言由于政府管控严格,目前四期确实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此前收取认筹款是开发企业的普遍做法,交钱的业主可联系退款。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认筹
2016年9月,张女士来到李沧区惠水路518号米罗湾看房,置业顾问介绍,小区周边教育、医疗资源丰富,交通快捷便达,前往李村商业圈和李沧万达广场都很近。9月15日,张女士收到置业顾问高先生的短信,称9月17日上午进行升筹,交2万认筹金就可锁定房源。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短信,置业顾问高先生说预计9月17日上午进行升筹,刷2万锁房源,且不收现金和信用卡只收银行卡。当天升筹有至少4个点的额外优惠。若对房子不满意,认筹金可在每周三下午集中办理退款。
9月17日当天,张女士交了2万认筹并锁定了29号楼的一套住房,但却在此后得到了另一消息:米罗湾4期竟然没有预售许可证。“那收的认筹款可以退吗?”张女士提出了疑问。
米罗湾称是普遍做法
对于张女士的疑问,信网联系了米罗湾售楼处,工作人员却对9月的认筹不愿透露太多。“由于政府管控严格,目前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无法交认筹金,但预计时间不会太长,四期可能11月月底开盘。”
随后,信网又联系了开发商。关于预售问题,工作人员回应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会为了锁住客源认筹。“这是很普遍的现象,而业主们为了取得优惠也会自愿交钱,此后不要房源了可以申请退款。”
工作人员说,在认筹金方面,他们一般会组织搜房网或者中介等第三方进行团购活动时收取,认筹金并不是交给开发商,而是交给第三方。“现在政府管控严格,如果确实有业主被收了四期的认筹款,可拿相关单据进行退款。”
核实后将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信网了解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工作人员回应,李沧区惠水路518号米罗湾四期目前尚未取得《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预售的条件,不能收取认筹款。如市民交纳了认筹款,可持相关单据进行举报,工作人员核实后将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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