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7日讯 位于青岛市团岛三路9号4808厂宿舍的部分老年业主们本都享受着阳光、大海的美丽风景,但是最近的却怎么也享受不到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在其对面建起了高层,这些高层严重遮挡了4808厂宿舍的视线还有阳光。4808厂宿舍的业主们多次与其进行协商,但是仍未得到合理答复。对此,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的李经理告诉信网(0532-80889431),项目只是对4808厂宿舍部分楼层的日照造成了遮减,并没有遮挡,国家对于日照遮减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感受,才给了一部分遮减的补贴,但是并没有被业主们接受。
建起的高层严重遮挡阳光
近日,住在青岛市团岛三路4808厂宿舍的禹先生向信网反映,在自己所住小区的对面,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建起了两座高层,将4808厂宿舍部分楼层的视线以及阳光遮挡住了,严重妨碍了业主们的日常生活。
据禹先生介绍,住在4808厂宿舍的大部分为退休的老人,而他自己本身也已经近70岁。之前老人们就喜欢凑在一起看看海,晒晒太阳。2015年的时候,禹先生得知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自己所住小区的对面建设高层,开始的时候由于觉得市南投资有限公司是大公司,建设之前肯定规划测量好了,不会对4808厂宿舍造成任何影响。
然而,等禹先生家对面的一座高层建到16层时,他发现已经严重遮挡了自己小区内部分楼层的视线以及阳光。
发现这个情况后,小区内的部分业主找到市南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此事,但是至今已经一个月了,业主们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答复。市南投资有限公司为4808厂内被遮挡阳光的楼层业主们提供的解决方案是,遮挡阳光十分钟的,补贴2000元,遮挡二十分钟,补贴4000元,而对于像禹先生家整个下午都被遮挡的,则补贴15000元。
“这个补贴太不合理了,而且他们也承认了自己的测绘还有规划都有问题。等高层建好后,我们就一直见不到阳光了,我们的要求是置换房屋,但是被他们拒绝了。”禹先生说。
市南投资有限公司称国家对于阳光遮减并无规定
10月27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的李经理,“这个项目在2008年的时候就已经向有关部分提交审批了,是一个给建海底隧道口拆迁的安置房。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下来后,专业的测绘部门对建起楼层可能造成的光照影响是进行过分析的。”
而对于4808厂宿舍业主们反映的情况,李经理称,只要是建起的房屋,多多少少对周边房屋的光照都会造成一点影响。而且,刚建起的两座高层,对4808厂宿舍的日照仅仅只是遮减,并不是遮挡,而国家对于遮减问题,是没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
“之所以会给业主们一定的补贴,是因为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感受问题,但是并没有被接受。这个补贴的标准是我们自己规定的,现在他们嫌少,我们如果增加补贴,那么之前接受过这个补贴的业主们肯定也会不满意。”李经理说。
据李经理介绍,国家有政策规定,大寒日日照少于两小时,是不符合商品房日照标准的,需要对房子进行置换。但是经过相关单位的测量后发现,4808厂宿舍部分业主们所处的情况,并不符合房屋置换的标准,所以无法答应他们的要求。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吴律师告诉信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两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一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两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低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向禹先生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确实影响了自己房子的采光,可以先与其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律师说。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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