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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半岛蓝湾逾期三年未交房 开发商曾被处罚

2016-10-26 13:54:14
来源:信网
作者:姚飞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0月26日讯 近日,胶州的黄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胶州市半岛蓝湾小区已经逾期三年未交房,许多居民目前只能一边租房子住,一边承担着不菲的房贷,而开发商青岛联合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也没有给出具体交房的日期。对此,信网尝试联系开发商青岛联合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开发商并未做出回复。

业主苦等三年未交房

黄先生告诉信网,2012年底的时候,他在胶州半岛蓝湾小区购买了一套套二房子,“当时的想法是买了房子后,将住在农村年事已高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也好尽一下孝心。”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13年6月30日前交房,但是目前已经过去了三年,房子也迟迟没有交付,黄先生的父母也不得已一直住在农村老家。

“这三年我们许多业主曾经找过开发商讨要说法多次,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之前声称过多次要交房,但每次都食言。”黄先生告诉信网,“据我了解,有不少业主拿出全部积蓄购买了房子,现在没交房只能在外租房子住。”

对于小区居民关心的何时交房一事,24日下午信网咨询了开发商青岛联合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她并不清楚具体事项,等公司领导回来后会联系信网做出答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并没有接到开发商的回复。

开发商曾因违规交房被处罚

“由于延期交房产生违约金的原因,开发商曾经在2015年中旬组织过一次交房,但是房屋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黄先生告诉信网。

随后,信网从胶州市质监站了解到,质监站对半岛蓝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提前投入使用一事,已于2015年6月对半岛蓝湾的建设单位青岛联合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2万元,并督促其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据黄先生说,合同规定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交房,开发商应每天向业主支付房款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可是目前只支付了大约七千元的违约金。信网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有三十多封法院判决书均为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其中要求赔偿违约金都在几万元左右。

项目已通过单体验收

信网从胶州市质监站了解到,之前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存在矛盾,导致无法办理项目单体验收,但是目前小区已经通过了单体验收。

信网咨询了律师后了解到,只要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没有完成,就可以视作违约。“本案中合同内规定某个时间前交房,但是开发商却没有按规定时间交房,就应该执行违约后所承担的责任,即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业主违约金。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业主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表示,商品房合同里有对交房条件的明确规定,有的是通过单体验收后就可以交房,有的是需要通过综合验收后才能达到交房条件,具体还是要看合同中的详细规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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