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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收房还要交物业费?忠观悦府称按法收取

2016-10-15 21:43:00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夜楼

信网10月15日讯 2016年7月,信网(0532-80889431)进行了《忠观悦府未过验收违规交房 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相关报道,胶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表示,忠观悦府未通过单体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情况属实,已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近日,业主马先生提出了疑问,称开发商青岛建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建荣公司)表示不收房物业费照算,近日竣工验收备案证已经取得,业主们是否该交此部分物业费?对此,售楼处表示物业费将按照物权法收取,但至于从何时开始收,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业主不收房也得交物业费

2016年7月,信网(0532-80889431)进行了《忠观悦府未过验收违规交房 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相关报道,2014年7月,马先生花费60余万购买了胶州市忠观悦府C区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前交付,却一直拖到2016年6月30日才交房,不仅如此,业主们收房时开发商却无法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对此,胶州市城乡建设局质监站表示,忠观悦府未通过单体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情况属实,已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近日,同样在2014年购买了忠观悦府C区住房的赵先生又向信网反映,今年5月前后,他第一次拒绝交房后,开发商又于7月初再次通知收房,并告知即使不收,物业费照样算,但考虑未通过验收,他仍未前往收房。

“近日,开发商已经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达到交房条件了,但是此部分物业费是否该交?”赵先生认为,开发商不应以物业费威胁业主收房,业主也不该提前承担物业费用。

另外,赵先生不收房的另一个原因,是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窗户直角处被磕碰严重,螺丝仅拧进去三分之二,还有螺丝直接掉到了地上。”赵先生说,此前开发商告知先收房再维修,虽然在他的坚持下进行了维修,但维修结果却差强人意。“他们直接用水泥封上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修。”

忠观悦府:不清楚从何时收

对此,忠观悦府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虽然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并没有强制业主,目前竣工验收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文件也已具备,业主可以放心收房了。

至于物业费从何时开始收,工作人员的答复并不明确。“7月确实没竣工验收,工作人员应该不会以物业费威胁业主。但是至于从何时交,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物业费都是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缴纳。”

对此,胶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回应,近期,忠观悦府C区1至10号楼确已通过单体验收,完成相关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达到可交付条件。

律师:业主有权拒收,不应交物业费

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黄鹏举律师认为,若开发商未通过单体验收就擅自交付,业主有权拒收,一方面,开发商需支付相应违约金,另一方面,相应风险也不应转移至业主,其中就包括物业费。“若开发商强迫交物业费,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黄律师也提醒市民,业主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盲目拒绝收房也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若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业主拒收无可厚非,但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渗漏、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除非导致业主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般不可以此为由拒收房屋。”

“若拒收房屋,将根据合同规定,相关房屋灭失风险转移至业主。”黄律师说,这种情况下,业主可先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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