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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办下定金也不退 鸿顺达:从没承诺过

2016-10-13 20:45:14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云彩

信网10月13日讯 2016年8月21日,樊先生在位于胶州市兰州东路377号的青岛鸿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鸿顺达公司)订购了一辆哈弗H1,裸车价6万余元,并于当天交了2000元定金。“交定金前,我向销售经理询问银行贷款事宜,承诺办不下贷款将全额退款。”但由于未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樊先生办理贷款受阻,提出退还定金,却遭到了拒绝。而销售经理胥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并未做出此类承诺,虽然定金无法退还,但若顾客全款购买或者朋友来买,定金都可以抵扣车款。

顾客:鸿顺达承诺办不下贷款退还定金

2016年8月21日,樊先生在位于胶州市兰州东路377号的青岛鸿顺达公司订购了一辆哈弗H1,裸车价6万余元,并于当天交了2000元定金。

樊先生说,由于并非青岛本地人,交定金前他特意询问销售经理办贷款需要什么材料。“销售经理说身份证、驾驶证、人口流动证明,其他的都不要,并且承诺若办不下贷款,将全额退款。”

交定金后,销售经理在定金单据上写下了“定金不退”四个字。樊先生告诉信网,但他考虑以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求销售经理删除,也答应了他的要求。

“但几天后办理贷款时,我才得知还需要担保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樊先生说,虽然他在青岛有朋友,但担保毕竟不是一件小事,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

考虑到销售经理的承诺,樊先生提出了退定金的要求,但却遭到了拒绝。“销售经理隐瞒分期付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为此,他要求鸿顺达公司退还定金。

鸿顺达:从未承诺,定金无法退还

但销售经理胥先生却有不同的说法,“不同银行分期付款政策不一致,但是由于樊先生户口不在青岛,没有固定房产,担保人是必须有的。”胥先生说,贷款问题因人而异,他从未承诺一定能办下来,也从未承诺办不下就全额退款,由于无法办理贷款是樊先生造成的,所以公司无法退定金。

“订购合同上写明若不是顾客满意车型,可全额退款,樊先生也曾以此为由提出退定金。”胥先生认为,但实际上还是顾客找的托词,公司也未予以支持。

但对于樊先生的难处,胥先生提出了解决办法,称这部分定金将保留,顾客凑够钱款购买或者朋友来买,都可以抵扣车款。

律师:提醒顾客应充分保留证据

为此,樊先生投诉至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已前往投诉地点进行调解,但鸿顺达汽车销售拒绝调解,并回应不退还定金。“目前建议樊先生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黄鹏举律师认为,定金与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订金可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定金不一样,其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起到担保作用,一般不予退还。“即使销售经理将‘定金不退’四字划去,也不影响定金的效力。”

黄律师认为,若樊先生掌握了销售经理承诺“贷款办不下来全额退款”的证据,可以提出诉求以寻求支持,提醒市民购买大件商品时一定注意保留录音、单据等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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