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0日讯 8月16日,信网(0532-80889431)报道了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口腔科一名姜姓副主任医师私下“走穴”一文。其中,8月30日、9月27日,信网两次来到八医时,仍然看到该医生就职于口腔科。该医生是否为合法“走穴”,院方是否知情医生“走穴”行为,调查结果何时出具?八医仍未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2016年7月,刘先生在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的一次经历,无意发现口腔科坐诊的姜大夫利用医院资源,私下收红包为未挂号的患者治病,并介绍患者去其“走穴”诊所就诊的行为。
8月11日,信网曾以患者家属身份来到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口腔正畸门诊姜大夫处咨询。姜医生当时曾明确向信网表示,“如挂不上号可以上门诊直接找她,并私下告诉信网自己在百通大厦11楼的一个口腔诊所坐诊,要是不来医院,可以到诊所找她,并给信网留了一个私人电话,表示之后可电话联系。”
2016年2月1日,《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凡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大夫均可进行多点执业。那么,该医生是否为合法“走穴”,院方是否知情医生“走穴”行为?
信网针对这两个问题于8月30日、9月27日两次来到青岛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想要进一步了解调查进度,但门口的工作人员给信网的答复则是院长开会,不方便接待,如预约时间,可联系宣传科。
近日,信网辗转来到宣传科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却表示目前他们对此事并不了解,院方仍在调查当中,还没有一个结果。并表示希望内部解决此事,不希望媒体介入。
对于院方推脱的态度,患者刘先生表示非常寒心。“从我举报到现在,已有一个半月了,我所看到的就是该医生仍在医院就诊,院方没有任何表示,到底这个医生是不是违法“走穴”,医院应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根据《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师不是合法“走穴”,那么患者在其“走穴”地点如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合理赔偿及处理。
“如果这个医生不是合法走穴,之后她在诊所坐诊,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损失的都是患者,后果不堪设想。”刘先生希望院方积极面对此事,早日给出调查结果。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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