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9日讯 在商场成立之初就参与工作,伴随着商场一起成长的“元老级”员工,在离职时却遭遇了超市经理的刁难?近日,市民于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她在利群莱西商厦办理离职时,商场经理以“货物缺失”为由,对其罚款1800余元,并且迟迟没有开出当月的工资。对此,利群莱西商厦回应称,由于当事人离职后需要核实账目,因此需要一些时间解决此事。
超市“元老”离职遇阻
市民于女士家住莱西,早在2013年利群莱西商厦开业伊始,就一直在那里打工。
于女士介绍说,她在利群莱西商厦超市主要负责货物库存的进出货管理。在她任职的几年间,并没有发生缺货少货等情况,直到她在今年8月底离职时,部门经理告诉她仓库库存和货物清单对不上号。
于女士告诉信网,由于个人原因,她在今年7月中旬向上级递交了辞职报告,9月初离职,一直在等领取8月份工资的通知,可是等来的却是部门经理的“罚款单”。“经理打电话告诉我,盘点库存之后,发现超市内的货物少了,需要我补交罚款,大约1800多元钱,否则不给开工资。”
于女士说,在盘点货物时,她并没有在现场,所以无法确定超市经理所说的数额是否准确,而且除了她之外还有其他人有仓库的钥匙,很难断定是在她当班时少了货。
更让于女士难以接受的时,原本部门经理通知她9月26日去签关于罚款的“责任认定书”。没想到等她到了商场后,却发现“责任认定书”已经由超市盘点部门的负责人给她代签了,但她并没有授权该负责人这么做,而部门经理给出的理由是“多次电话联系不到于女士。”
于女士还发现,她在利群的工资卡已经被注销,已经无法使用,“现在已经无法确认利群是否给我发了工资,即便是发了工资也提不出来。”
利群商厦:核实账目需要时间
信网从莱西利群商厦总经办了解到,商场已经向当事人说明了情况,并且告知她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一位狄姓负责人告当事人诉信网,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每个月10日左右发放工资,由于于女士已经离职,需要对她之前管理的账目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交接,所以需要一些时间,肯定不会拖欠工资。
对于于女士所说的不清楚盘点数额的问题,狄女士表示,当天盘点的时候于女士在现场,只是出账的时候于女士已经离开,所以中间产生了一些误会。
律师:处罚需要依据
信网就此事咨询律师后得知,如果商场认为劳动者离职后存在账目不清或者给商场造成损失等问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提供不出相关证据表明某些损失是由该劳动者造成的,那么商场也无权做出处罚。在本案中,如果除了于女士外还有第二个人经手于女士所管理的柜组,商场也不能认定损失完全是由于女士造成的。另外,如果劳动者对相关处罚不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于女士能否顺利办理离职手续以及拿回自己的工资,信网将持续关注。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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