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31日讯 8月16日,信网(0532-80889431)报道了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口腔科一名姜姓副主任医师私下“走穴”一文,8月30日,信网再次来到八医时,看到该医生仍然就职于口腔科。八医宣传科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院方仍在调查当中,希望内部解决此事。
2016年7月,刘先生在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的一次经历,无意发现口腔科坐诊的姜大夫利用医院资源,私下收红包为未挂号的患者治病,并介绍患者去其“走穴”诊所就诊的行为。
8月11日下午,信网曾以患者家属身份来到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口腔正畸门诊姜大夫处咨询。姜医生曾向信网表示,“如挂不上号可以上门诊直接找她,并私下告诉信网自己在百通大厦11楼的一个口腔诊所坐诊,要是不来医院,可以到诊所找她,并给信网留了一个私人电话,表示之后可电话联系。
而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孙鹏飞告诉信网,该医生确实为八医医生,调查之后将给予答复。但截至目前,信网未得到任何回复。
8月30日信网再次来到了八医,发现姜大夫仍然在医院口腔科就诊。而诊室外的导医台仍然有不少病人向其问诊。
对此,八医宣传科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情,目前院方仍在调查当中,还没有一个结果,并表示希望内部解决此事,不希望媒体介入。
但据信网了解,2016年2月1日颁布的《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曾规定,大夫凡符合规定中的要求均可进行多点执业。而办法中曾表示,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师不是合法“走穴”,那么患者在其“走穴”地点如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合理赔偿及处理。
那么该医生是否为合法“走穴”,院方是否知情医生“走穴”行为,调查结果何时出具?信网将继续关注。
文/图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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