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3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李沧大队获悉,22日晚,李沧交警大队查处了一名酒后驾驶的女司机,而且该女司机在2011年就曾因酒驾被李沧交警查处过。等待该女司机的是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驾驶证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22日晚23时34分左右,一辆悬挂着鲁B6X6**号牌的灰色小型客车沿君峰路南向北方向行驶至君峰路与滨河路路口时,面对前方示意停车的民警,车上的女性驾驶员放慢车速,但不肯停车,始终让车处于慢慢“溜车”前行的状态,民警遂上前进一步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潘某下车后,身上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气,民警对一位女性驾驶员涉嫌酒驾感到有些意外,而更加出乎意料的是,面对民警进行酒精测试的要求,潘某并不肯配合,她声称自己拉着朋友从世园会刚刚出来,副驾驶座上的女士就是她的朋友,今晚在啤酒节分会场刚刚做完演出指导,自己没喝酒,是送朋友回家。此时副驾驶座上的女士也下车来到驾驶员和民警身边。
面对始终不肯配合检查的驾驶员,民警以一边提醒她配合检查的重要性,并指出如果坚决不配合呼吸测试,依法将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同时,令驾驶员的朋友对其进行劝导。在民警和朋友的共同劝诫下,潘某最终配合测试,其酒精含量达到了7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民警之后的发现更加令人对这名女性酒司机“刮目相看”,经查,潘某于2011年9月3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李沧交警查处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将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驾驶证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姚飞 通讯员 方文 韩通科
[编辑:亚麦]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