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16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支队青平高速公路大队了解到,8月15日下午5时许,青平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查车时,查处一辆号牌为鲁BK****的小型车辆,查验王某某证件时,王某某自称未带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但是可以提供驾驶证信息。民警根据王某某提供的驾驶证信息查询后,发现照片和王某某本人不一致,王某某存在冒用他人驾驶证信息的违法行为。经调查,王某某驾驶的车辆超期未审验、没保交强险。民警现场暂扣其机动车,并指出其冒用他人驾证的违法行为。民警欲带王某某到派出所确认身份信息,王某某直接慌了,开始语无伦次。民警对车辆检查后,在车辆座椅夹缝中发现了王某某的身份证,在进一步核实后发现,王某某的驾证已被注销。
民警根据《交通法》第17条、第19条、第90条及《123号令》第80条规定,对机动车未保交强险违法行为作出了2倍交强险罚款,暂扣机动车;对使用他人驾驶证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对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记3分;逾期未审验驾车的,处以罚款200元。
信媒体见习记者 姚飞 通讯员 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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