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11日讯 市民丁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称,2016年7月19日,自己8岁儿子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利群超市二楼倒地,导致右胳膊骨折。目前孩子已经出院,但是超市方面没有做出任何赔偿。长江中路利群超市的刘经理告诉信网,由于超市监控并没有拍到任何孩子受伤的画面,所以无法确定丁先生的所说事情的真实性,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2016年7月19日,丁先生的母亲带着他8岁的儿子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利群超市二楼购物。“下午两点左右,孩子在超市的过道中被工作人员的推货车不小心撞倒,导致右胳膊骨折。”丁先生说:“我母亲也不懂什么维权,发现孩子被撞伤后就赶紧带着去了医院。”
在当天下午,丁先生找到超市负责人刘经理,想要为孩子受伤的事讨要一个说法。“但超市方面说不给赔偿,让我走法律途径解决。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了,撞伤孩子的工作人员到现在都没有露面。”丁先生对利群超市的处理态度非常不满意。
目前,丁先生的儿子已经出院,利群超市仍未给他任何答复,“这都过去半个多月了,医药费一共花费了两万多元,我要求利群超市赔偿我这部分医药费。”
信网对此联系到了长江中路利群超市的刘经理,“7月19日下午,丁先生来超市反映说自己的孩子被在超市购物的顾客的手推车撞倒的,要求查监控。但是我们的监控是不能随便查看的,所以建议丁先生报警来解决此事,但是警察通过查询店内监控并没有发现孩子被撞伤的画面。”
“他第二次来的时候又说是被我们的工作人员的推货车撞倒的,让我们赔偿。但是目前孩子到底是被谁撞伤的我们并不清楚,所以不能答应他的赔偿要求。而且,为了澄清事实,我们建议丁先生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刘经理说。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由于丁先生现在提供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孩子是被超市工作人员撞伤,所以无法要求超市赔偿。
“虽然没有监控,但是可以通过寻找目击证人的方法来证明此事。在证明事情属实后,才可以要求超市赔偿。由于丁先生的孩子才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现这种情况,孩子的监护人也是有责任的。”
信媒体见习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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