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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男”酒驾肇事伤人逃逸 监控锁定肇事车辆

2016-08-10 20:03:38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8月10日讯 8月10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北区交警大队了解到。8月6日23时50分,市北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致一名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北大队通过快速出击,细致摸排,缜密侦查,及时锁定肇事车辆,并于8日下午,将肇事逃逸人王某抓获归案。至此,历经39个小时的坚苦奋战,“8.6”肇事伤人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宝马男”肇事逃逸

8月6日23时50分,在延安二路登州路口南侧,一名中年妇女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受害人身上多处骨折,伤势严重。接到警情后,市北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由于案发时间临近午夜,现场只找到2名目击者,提供的信息是一辆类似白色轿车,车型与车号都没看清,案发现场肇事车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物证。专案组民警快速调取了事发现场附近监控,通过逐一分析察看,民警发现事发时,一辆白色宝马轿车沿延安二路北向南快速行驶至事发地点处,将一名横过道路的中年妇女撞倒,发生事故后该车连停未停,加速逃离现场。

监控锁定肇事车辆

根据对肇事车车辆特征进行比对,并结合60余监控录像,民警了解到肇事车在事发后沿延安二路北向南行驶至延安路口处左转延安路,经海信桥,胶宁高架路向东逃逸。经对延安路、胶宁高架路等多处路段视频监控,在事发前后时间结点内所有通过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反复查看、甄别比对,在排查筛选近千张照片信息后,通过科学分析,准确研判,专案组民警准确掌握了肇事车的车型、车号—鲁B353WF白色宝马轿车。随即专案组民警通过公安网调取了肇事车车主信息,通过电话与车主王某进行了联系,王某对该车撞人一事矢口否认,民警立即传唤其驾驶肇事车到事故科接受调查。

事实面前只能承认

8月8日下午,王某来到事故科,一开始对自己驾驶该车发生事故拒不承认,随即民警将调查的结果包括当晚车辆行驶的路线和时间等情况告知王某,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王某对其酒后驾驶车辆撞人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8月6日晚,王某酒后开车回家,行径延安二路登州路口,车辆左前头将一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担心自己喝酒开车,被交警查到就麻烦了,不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自己的驾驶证还将被记分、暂扣,王某没有停车趁天黑加速逃离现场。王某回家一看,车前部没有损伤,只是车辆左反光镜碰撞后折叠起来,现场没留任何痕迹,肯定找不到自己,没想到不足两天市北交警就找上门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刘健 王友科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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