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3日讯 7月18日,济宁屈先生经朋友介绍,开始在御上秦面馆从事厨师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7月24日辞职,但具体原因屈先生未说明。御上秦面馆开始承诺每月工作28天,工资为4200元,每天为150元,“我离职之后,现在欠我900元钱,至今都没有给我。”屈先生说,丁店长现在不出面了。
丁店长告诉信网,7月24日下午3点多,屈先生曾在面馆里犯了喝酒等原则性问题,“我告诉他以后不能在工作时间喝酒,可他不听,有天晚上7点多又在面馆喝酒,作为店长,当天我很严肃地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
丁店长说,“当天晚上屈先生用微信告诉我,他要辞职,并且说工资给不给都没关系,不给就当给朋友帮忙了。”7月27日中午11点多,屈先生坐在面馆门口,给顾客说面馆不营业,“他直接影响了我当天营业额。”
丁店长告诉信网,每天150元的工资是屈先生自己定的,“我们这厨师的工资每月为2800元,每天为100元,并不是屈先生说的每月4200元,每天150元。我们发工资都会在每月的15日统一发放,因此屈先生6天的工资,会在下个月15日发的。”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黄鹏举律师告诉信网,对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他建议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类似纠纷。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向人社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给予处罚。信媒体见习记者 孙琳琳
[编辑:亚麦]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