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31日讯 市民桑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6年7月28日,他准备在青岛市城阳区润冠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润冠汽车)全款购买一辆价值105900元的别克英朗轿车。在当天交款后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销售顾问告诉他,必须要在店中购买保险才可以提车,桑先生知道这个情况后要求退购车款,但是因为退款时间问题双方发生争执,桑先生被润冠汽车的工作人员推搡。对此,润冠汽车的销售经理杨经理告诉信网,7月19日,桑先生来订车时本来约定好是分期付款,银行规定分期付款必须购买本行保险。但是后来桑先生又决定要全款购买,所以公司只修改了付款方式,其他内容并没有修改。由于桑先生不停提要求变换合同,再加上卖车所得利润本来就很少,所以车行决定不向桑先生售卖车辆,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但是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推搡桑先生。
想提车须从店内买保险
2016年7月19日,桑先生准备购买青岛市城阳区润冠汽车一辆价值105900的别克英朗轿车,并支付了2000元定金。
桑先生与销售顾问签订的订车单
“当时签订的订车单列举了4S店送的赠品以及其他一些规定事项。本来准备分期付款,后来跟家里人商量觉得还是付全款比较合适。跟销售顾问沟通后他也同意了。但是在后来在与我家人通话时发生了一些矛盾,销售顾问还骂了我的家人。”桑先生说。
桑先生之后拨打了润冠汽车的投诉电话对销售顾问的骂人行为进行投诉。后来润冠汽车的工作人员告诉桑先生该销售顾问已经被辞退,为了表示歉意,可以为他优惠1000元。
2016年7月28日,桑先生与其姐夫来到润冠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全款购买了看中的别克英朗轿车。但是在交款后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必须要在店中购买保险才可以提车,“他们之前并没有告知我全款购买必须要在店中买保险,而且,在哪买保险我有选择权利,他们这是霸王条款!”桑先生对润冠汽车的购车附加条件非常不满。
而且,桑先生发现,付款后工作人员所列的赠品清单与付定金时销售顾问列的并不相同,“少了很多东西,只赠送了香水和发动机护板。我问他们为什么少了这么多东西,并把当时销售顾问给我列的赠品清单给他们看了。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少的东西是购车时车辆自带的,并不是赠品。”桑先生认为之前为自己介绍车辆的销售顾问在欺诈消费者。
润冠汽车称并未推搡顾客
7月29日下午,润冠汽车的销售经理杨经理称,“桑先生开始决定分期付款,银行规定需要同时购买本行保险,并不是我们来规定的,我们公司只是一个代办点。顾客当时也同意了在店中购买保险,订车单中已经写明,双方也签了字。”
“后来由于顾客想要付全款购车,我们的销售顾问在与其沟通中发生了点小争吵,公司决定为他优惠1000元作为补偿,并且同意了他变更付款方式。我们以为只是付款方式发生了变更,所以后来在准备购车合同时,其他内容并没有发生改变。”
“但是在7月28日顾客付完钱后又说不想在店中购买保险了,本来我们已经为顾客优惠了1000元,如果不在店中购买保险的话,我们的损失就太多了。桑先生又在不停地变更合同,说实话,我们也不想卖给他了。所以双方在后来交流过程中就有点急了,发生了争吵,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推搡他。”杨经理说。
对于公司中工作人员是否说过不购买店中合同不能提车,杨经理表示不清楚。
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是否在店中购买合同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来。
“订车单相当于一份协议,双方在上面签了字,就相当于默认了其中的各项规定,那么双方进行的各项活动就应该按照协议上的来。但是后来正式签订购车合同时,店方有义务提前向顾客介绍合同内容。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对之前订车单中的规定有异议,仍可以协商解决。像桑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不购买店中保险就不能提车,公司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他完全可以拒绝在店中购买保险。”吴律师说。信媒体见习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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