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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华未来城封闭式管理 不买车位不能开车回家

2016-07-26 08:16:27
来源:信网
作者:孙琳琳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7月26日讯 “如果业主不购买停车位,物业就不让车辆进入小区。”7月23日,居住在青西新区盛华未来城的张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7月21日,他在自己单元楼下电梯口旁边看到一张通知,小区将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封闭式车位管理,就像他这样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物业不让车辆进入小区。盛华未来城物业办的宋经理说,开发商是为了销售车位,才让他们配合发出这张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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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提供的通知书

不买车位就不能进小区停车

7月21日,张先生在自己单元楼下电梯口旁边看到贴着一张通知。“在发出这张通知之前,我们业主没有收到物业的任何询问。”张先生说。

信网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照片看到,这份通知是以盛华未来城物业的名义发出的,“盛华未来城将于2016年9月 1日起正式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里的大门道闸系统全面启用,有车位的业主将另行发放感应卡进入小区,无车位车辆禁止出入小区。届时,小区路面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公安、消防、救护车、邮政、法院等公务车除外。”

张先生说,他是在2015年10月份收的房,收房至今地下停车库和机械升降停车位并没有开始使用,智能门禁和安全门也都没有安装。目前,大多数业主都把车停放在人行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上,没有固定的停车位也的确会造成停车不规范、车辆拥堵等现象。

“现在购买一个车位要3-8万元,我们是本小区的业主,如果不购买车位,就不让我们的车辆进入小区,那以后我们的车要停在哪里?”

物业称开发商为卖车位才出此规定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第二章第六条,“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中,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公共照明设施、庭院广场、道路、绿化等。”而其中的道路是业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了盛华未来城小区的青岛世佳物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宋经理表示这一纸通知是在开发商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要求”下发出的,“开发商是为了销售车位,我们物业也只是配合开发商的要求,具体怎么解释要问开发商,物业只是参与管理而已。”宋经理说,物业已经要求开发商在9月1日之前尽快的完善小区与之配套的门禁系统,并把门禁卡给业主。

“小区里只有地下停车库和机械升降停车位,而地上是没有固定停车位的,业主的车现在大多都停在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上。”对于购房合同里道路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宋经理解释道,“我认为的这个道路,除了消防通道外不能停车,其余就是人行通道,但人行通道也是不能停车的。”

信网联系到开发商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郑部长,郑部长称,乱停车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里的交通,很多业主也曾经到物业反映过这个情况,并且业主的车还停在消防通道上,如果小区里边一旦发生火情等危险,消防车不能正常驶入后果很严重。而对于其他问题,郑部长称不方便回答。

物业虽有管理权利 但车辆停放问题仍需三方协商

黄岛区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对于没有购买车位就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的问题,从《物业管理条例》来讲是没有详细的规定,“但从实际管理的角度来讲,要看每个小区的管理规约是否明确了车位的管理方式。售房时,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出现,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会对停车位的产权,特别是购房合同会对停车位的产权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属开发商共有的可以让开发商转让,约定属于全体业主的属于共有的。”

工作人员说,没有划定停车位的地方,肯定不适宜作为停车位的,只有规划作为停车位的地方,才能停放车辆。“但是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将车停放在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又会堵塞公共交通。”工作人员认为,如果物业和开发商都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就采取封闭小区的管理模式肯定是不合适的,究竟如何管理进入小区的车辆,还需要三方一起进行协商。如果物业和开发商从开始购房到现在都没有征求过业主的要进行封闭式管理的意见,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所以要先落实一下物业和开发商是否对业主询问过意见。”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吴芝容律师也认为,既然小区内已经出现乱停车的现象,物业既然有管理的权利,发出这个通知也是合理的。“但张先生的购房合同上道路是业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应该取大众的看法,不能只取有利于张先生一方的说法。”信媒体见习记者 孙琳琳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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