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2日讯 市民张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4年6月24日,他在青岛市北区四流南路的鸿泰π公寓购买的一套40平米商品房,本该在2015年7月31日交房,可开发商青岛颐杰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颐杰鸿泰置业)在2016年6月4日才交付,延期了10个月。而且,颐杰鸿泰置业只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这与合同上万分之二违约金的约定不符,张先生认为其违约。颐杰鸿泰置业销售部的王先生却坚称,只能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至于为什么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并未置评。
开发商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2014年6月24日,张先生在青岛市北区四流南路的鸿泰π公寓花33万元,买了一套40平米的房子,开发商本该在2015年7月31日交房,但延期10个月,直到2016年6月4日才交房。延期交房也就罢了,令他无法容忍的是,开发商颐杰鸿泰置业擅自不履行合同约定,只支付给业主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购房合同约定的是按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但现在只给我们万分之一。”张先生说,业主们并不清楚颐杰鸿泰置业不按合同规定赔付的原因。
“他们说违约金只能按照万分之一支付,让我们随便投诉,随便告。”张先生认为,颐杰鸿泰置业不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的行为已经违约,业主有权要求主张权益。
颐杰鸿泰置业工作人员称是公司决定
鸿泰π公寓的开发商颐杰鸿泰置业销售部的王先生告诉信网,鸿泰π公寓确实延期交房了,至于原因他也不清楚,“公司有统一安排,什么时候可以给业主交房由公司决定,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那么,颐杰鸿泰置业是否未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呢?王先生予以了肯定,“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我们正在跟业主协商,将会按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至于原因,王先生称他也不是很清楚。同时也以不方便为由,拒绝透露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不过,王先生的说法遭到了高先生的反驳:“他们根本就没有跟我们协商过。”
违约金赔付应该严格按照购房合同来
对于此事,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根据双方购房合同上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已支付的房款万分之二计算的规定。“开发商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吴律师说。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见习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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