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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2家客货运企业高速违法多 负责人被约谈

2016-07-08 07:39:36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7日讯 7月7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7月7日,青岛市召开“全市通行高速公路重点运输企业约谈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各重点运输企业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情况,并公布了此次因高速公路违法较多而被约谈的客货运企业,其中“榜上有名”的有青岛仁亿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丰源世运输有限公司、青岛畅通宇运输有限公司等22家。

截止目前青岛已查处16余万高速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前青岛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有些重点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今年以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查处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16余万起。“这说明今年以来,我们的交通安全违法治理力度很大,也反映出运输企业和驾驶员方面的安全隐患突出,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安全意识有待于不断提高。”青岛市交警支队许光岩副支队长介绍,

“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需要安全监管部门,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齐抓共管,方能见效。特别是重点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使运输企业能够自觉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观,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是我们探索交通安全监管新模式的一个新的课题与发展方向。”

据青岛市交警支队许光岩副支队长介绍,通过对同三高速“409”和204国道“510”这两起较大交通事故的分析,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等主观因素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如2016年4月9日0时53分,青岛市沈海高速公路南向北方向618km+900m处发生的死亡8人、伤17人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涉及的鄂J00087号大型卧铺客车,经调查得知,该车无营运资质,登记车主为黄冈博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车主是何某某,看房活动的组织者租用该车,载购房者去威海看房。

4月13日胶州市公安局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对大客车挂靠公司法人胡某、涂某、实际车主何某某刑事立案侦查,胡某、何某某被刑事拘留,涂某被取保候审。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非营运大客车从事营运活动 ,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大客车挂靠公司的两名法人因主体责任不落实被刑事立案。

交警部门将从5个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制

据介绍,对此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对高速公路车流速差大、事故多发的部分路段实施限速,由原来的限速120公里降到100公里;加密、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预防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夜间时段的巡查密度和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目前,对青兰、疏港1号、威青、龙青、青银(机场段)5条高速公路进行了限速。

另外,交警将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安全秩序整治力度。去年,青岛市发生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事故起数占总量的32%,死亡人数占52%,特别是较大事故多发生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超速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这也是造成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交警部门将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查严处。针对大货车夜间通行的特点,实行弹性勤务、错时勤务、合成勤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作用,形成严密的查控网络,减少执法监管的盲区和空挡。

除此之外,交警将切实抓好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目前青岛市高速公路的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已经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下一步将针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加以完善,加密和增设监控点以及视频抓拍、能见度检测、可变信息标志等设施,更好地发挥智能管控作用。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危化品运输车每日19时至次日6时,遇有恶劣天气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情况都是禁行、大型客运每日凌晨2时至5时和遇有恶劣天气时禁行、违规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反规定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针对恶劣天气,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公路、气象等部门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各方面的力量同步启动、到岗到位,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巡逻管控、疏导调流等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另外,交警还将抓好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监管,联合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车的安全管理,发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平台作用,落实动态监管措施。加强与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采取源头控、路面查等措施,切实解决好大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车失控漏管的问题。

交警将对违法驾驶人及其企业进行重点曝光约谈

青岛交警表示,今后将加强重点驾驶人常态化教育管理,完善信息通报、违法抄告、重点列管等工作机制,对终身禁驾、醉驾、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及记满12分的驾驶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对负责人实行“约谈”,对事故频发的企业,严格执行整改和停产停运等处罚措施,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同时,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与保险、信贷、线路营运、行业准入等挂钩,做到“一次违法、处处受限”,促进企业和驾驶人守法自律。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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