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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美地延迟交房 合同约定前仨月违约金为零

2016-07-06 10:09:01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6日讯 “不但延迟交房,前三个月还没有违约金还是0!”近日,青岛市民谢女士向信网反映(0532-80889431),2015年4月,她花费80余万购买了伟东幸福之城四期湖山美地的一套住宅,本该2016年6月30日之前交房,但到期后,谢女士非但没接到收房通知,反而得知开发商青岛伟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伟东置业)90天后才一次性赔付已付房款的0.5%,伟东置业的纪女士就延期交房问题称,原因是一至三号楼的窗户等相关配套设施还未完成,也未通过验收,在9月10日之前应该就能交付。

湖山美地延迟交房 开发商资金不到位?

2015年3月底,徐女士前往伟东幸福之城四期湖山美地看房,她粗略盘算一番,觉得该楼盘符合自己的要求,当天就交了20000元定金。

4月,徐女士交完40余万首付款后,拿到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交房,但违约条款却写明“甲方若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日万分之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90天,甲方按照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

徐女士简单计算了下,房价共计80余万元,就算房价款已全部支付,开发商推迟90天后交房才需要赔付4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太低了。”徐女士说,她最后还是签了字。“出于对伟东置业的信任,也因为退房不退定金,我还是签了字。”

但徐女士的信任却被辜负了。2016年6月30日晚上7点左右,置业顾问突然打电话告知房子交不了了。至于延迟原因,徐女士说,业主们前往小区施工场地,有一名工人说开发商资金到位比较晚。

伟东置业称是配套设施没建完 未通过验收

对此,伟东置业一位工作人员纪女士告诉信网,湖山美地一、二、三号楼确实延迟交房,但并非徐女士所说的资金到位比较晚,“资金没有问题,目前一至三号楼还有工人施工。”

至于延期交房的原因,纪女士告诉信网,是一至三号楼的窗户等相关配套设施还未完成,也并未通过验收,所以无法交房。“在9月10日之前应该就能交付。这些设施需要和其他楼一起建设,而目前其他楼完成进度相较要慢,所以还需等待。”

为何在交房当天晚上才给通知?纪女士表示,是公司通知,她并不清楚详情。至于违约金,纪女士认为,应按照合同执行,“对于业主们提出的补偿问题我们也将向领导请示。”

违约金过低 业主可起诉维权

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的郑胜仪律师认为,虽然合同已对违约金做出详细规定,但一般来说违约金最低应不少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该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偏低,业主们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联合起诉。

此外,郑律师认为,伟东置业在交定金之前,未向业主出示售房合同,而业主在交纳首付款后,才发现合同有明显不合理条款,要求退还定金,那么开发商有义务退还定金。至于开发商是否应提前通知业主延迟交房,则应依据合同约定执行。

信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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