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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驴酒未标注警示语 官方责令厂家召回整改

2016-06-14 17:17:00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云彩

信网6月14日讯 2016年5月,市民王先生在青岛崂山区王哥庄镇华联万家超市购买一瓶醉驴酒,发现该酒瓶身并没有标注警示语,并且该酒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已过期。“酒类不标注警示语可以售卖吗?”随后,王先生向厂家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索赔。青岛崂山区王哥庄食品药品监管所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他们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生产厂家召回整改再上市销售。

厂家重新发回的QS日期

2016年5月,市民王先生在青岛崂山区王哥庄镇华联万家超市购买一瓶牧牛酒业醉驴酒,其生产日期为2016.04.14日,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150415011005。

在饮用时,王先生发现该酒瓶身并没有标注警示语,“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酒瓶上不都写着‘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标注难道不违法吗?”

感到奇怪的王先生随后上网查询了瓶身上的QS生产许可证编号,竟发现该生产许可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8日,该许可已过期。“2015年12月28日生产许可就过期了,为什么2016年厂家还在生产?”对此王先生表示非常疑惑,要求厂家对此作出赔偿。

据信网了解,王先生购买的醉驴酒为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出产,随后,信网就此事联系了宁城牧牛酒业,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针对此事,青岛崂山区王哥庄食药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2016年5月25日上午,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崂山区华联万家商店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醉驴酒”共六个品种,其中750ml的长瓶“醉驴酒”标签上没有标注警示语,其它5种都已标注。而对于举报人提出的编号:QS150415011005《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问题,“我们通过联系生产厂家,该厂家已传回2016年3月21日新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而该酒是于2016年4月生产,因此并无违法。

“目前,根据我们在崂山区华联万家商店抽查的6个品种的醉驴酒,发现问题的,执法人员已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生产厂家召回整改再行上市销售。”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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