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7日讯 2014年11月,杨先生在平度市水尚明珠小区购买房屋,双方约定2015年9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却延期交房,业主多次询问原因并要求按照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一直没有进展。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方面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因施工方违约,“我们刚打完官司,现在小区正在抓紧建设。1到6号楼预计今年6月份就可以交房,其他的要等到10月份。”
杨先生的合同
水尚明珠小区未按时交房
2014年11月30日,杨先生花费386438元在平度水尚明珠小区购买一套78平米的房屋。“购房时,小区正在建设,合同约定开发商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前交房,否则将按房价的日万分之零点五支付违约金。”
2015年9月30日前后,小区没有完工,他就找到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的姜经理了解情况,得知因资金链问题,导致未按期交房。2015年9月到2016年4月期间,杨先生多次找到姜经理,希望能够得到小区交房的准备答复。“他也不清楚何时能够交房,需要我们业主再等等。”
杨先生认为,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是违约。“现在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未交房,耽误很多业主的正常使用,他们应出面和业主协商,主动支付违约金,但现在一直无人过问此事。
开发商和施工方有纠纷
信网联系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姜经理,他表示,水尚明珠小区情况比较特殊,牵扯到很多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需要联系隋经理详细了解。
而隋经理告诉信网,水尚明珠小区确实存在未按期交房问题,但这不是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的责任。“按照当时的约定,我们将小区的建设项目交给施工方青岛和众建筑有限公司,资金打入施工方账户后,他们未按照约定按期交房。”
隋经理表示,因施工方违约,他们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在小区正在紧张建设。“1到6号楼预计今年6月份就可以交房,其他的要等到10月份。”
违反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吴芝容律师认为,按照合同约定,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如果未在2015年9月30日前交房,杨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支付房价的日万分之零点五作为补偿,如果延期交房超过90天,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
如果杨先生接受开发商的违约金,那么合同正常运行,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违约。反之,如果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未支付违约金,或者杨先生要求退房开发商不同意,那么将造成违约,青岛鲁东益民置业有限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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