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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现0%违约金 裕龙檀顶山说业主自愿的

2016-04-28 14:52:31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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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4月28日讯 2014年,刘先生在青岛市北区山东路199号裕龙檀顶山购买一套房子,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基地产)贴出公告表示因特殊原因交房时间延至2016年7月31日。刘先生告诉信网,很多赔偿条款都属于霸王合同,“比如第9条,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0%违约金。”对此,永基地产方面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每个业主签订时都翻阅了合同,属于自愿签订,并非售楼处胁迫。

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时交付

裕龙檀顶山是开发商永基地产2014年建造的商品房建筑。刘先生告诉信网,他购房时合同注明2015年12月31日交房,2015年12月28日,永基地产发出公告,表示因特殊原因交房时间延至2016年7月31日,但对于涉及的赔偿条款却模糊注明,只称待交房后统一结算。

刘先生表示,“房地产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按时交付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在公告发出后我们以为开发商会尽快赶工,争取早日交付。但没想到近日去现场时,业主却发现整个工地进度异常缓慢,在场建设的工人不超过30名,而且绝大多数施工人员在进行商业楼的建筑。”这样的工程进度能否在规定期限内交付,让刘先生和众多业主心里泛起了嘀咕。

刘先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开发商的工期进度,不仅7月无法交房,甚至年内都无法交房,因此业主们联合写了一份催告函,希望开发商与联名业主代表就延迟交付房屋及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形成书面文字承诺。“但开发商只是冷冰冰地回一句:按照签订合同办!可合同内容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我们对此不认同。”

不少业主同时也向信网反映,他们在施工现场意外发现了3月9日封存的一批不合格保温材料就在项目工地上,“我们怀疑这部分不合格材料已使用。既然不合格就应该运走,为什么还摆在项目内,难道开发商要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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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违约竟需要承担0%违约金

刘先生告诉信网,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的霸王合同条约还有很多,基本都是0%违约金。“当时合同内容那么多,都没仔细看。合同里有许多让业主不能理解的条款,比如第9条,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0%违约金。第11条,甲方定于 2015年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第十二条第贰条、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以乙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支付自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最高不超过乙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1%等等。”

刘先生称,他购买的是一套86平的房子,总价为113万,如果开发商违约交房,按照合同只能赔付1万元左右。“但这个赔付是固定的,违约一个月是这个价,违约十年也是这个价,如果开发商一直不交房,我们损失很大,太不合理了。”

开发商承诺7月底一定交房

对于业主的诸多质疑,裕龙檀顶山的尚经理回复称,按照工程部的回复,檀顶山项目7月底一定会交房。按照合同规定,延期交房的赔偿会在交房当天给业主进行赔付。

另外尚经理称,永基地产工地之前确实进了一批保温材料,但经过工作人员抽检发现不合格,当天就进行了封存,并停止了保温工程施工。“这也是唯一一批经我们检查不合格的保温材料。目前该保温材料已退场,保温工程商我们也进行更换。

至于业主所质疑的购房合同诸多霸王条约一事,尚经理回复称,每个业主签订时都翻阅了合同,属于自愿签订,并非售楼处胁迫。

律师:业主可主张实际损失进行起诉

对此,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杨航律师称,延期交房应该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业主可追究开发商责任,并按合同规定索赔。“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建议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目前因业主已经自愿签订合同,虽然业主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起诉,但因是自愿签订,一般很难胜诉。另外建议业主可主张合同规定以外的个人实际损失进行起诉。”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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