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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手机被偷司机锁门报警 有人等不及翻窗跳车

2016-04-25 14:57:12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4月25日讯 4月22日早上8点25分,322路公交车行驶至青岛山东路时,一名女乘客发现手机被偷,她立即告知驾驶员杨师傅。杨师傅见状立将车开往路边并紧闭车门不让人下车,随后报警。但没想到的是,在等待民警到来的,一些乘客竟不停地抱怨,司机要求其开门,更有甚者竟翻窗离开。杨师傅对此感到很无奈,明明是一件助人的事情却变成这样,乘客手机被偷司机该不该锁门停车呢?

监控画面.bmp

监控画面

早高峰期间车门被关 车内抱怨声一片

4月22日早高峰期间,杨师傅驾驶的322路公交车行至山东路宁夏路公交车站时,一名女子大喊,“师傅,我手机被偷了!”听后,杨师傅立马将车缓慢驶向路边,并将车门反锁随后报警。

报警后,杨师傅向70多名乘客进行解释,称有乘客手机被偷因此不能开车门,需要等民警到来,但因正值上班早高峰,等了几分钟后,车上就有几名赶着上班的乘客要求杨师傅开门。“我当时反复跟乘客们解释,只要等到民警到来就好,都互相配合配合。但不少乘客始终要求开门,说我无权利关门。”

杨师傅认为,车上乘客手机被偷,车上人人都是嫌疑人,为了不让小偷逃离,杨师傅始终没有开门。但另他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分钟后,许多乘客居然把窗打开跳走了。“当时有一个男乘客说让我把门赶紧打开,说耽误了他几万元的生意,我一再向他解释,但他始终不听,最后竟打开窗跳出去!之后接二连三就有人学跳出去,要是受伤了该怎么办?”

驾驶员行为符合规定

杨师傅告诉信网,发生这样的事他特别委屈。“我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不理解甚至不顾生命危险翻窗,希望市民以后能理解配合公交驾驶员的工作。”

杨师傅说,大约20分钟后民警到了现场进行调查,他才开了门,但没有抓到小偷,民警将年轻女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青岛322路公交车站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他们已配合公安部门录了口供,并提交了监控录像等证据。“根据青岛公交集团员工手册第四篇第五条,乘客财物出现被盗情况时,驾驶员应向当事人了解被盗财务情况并协助报警。其次还应该关闭车门,对乘客做好解释工作,等待民警处置,最后向单位报告。因此驾驶员在此次事件的处理是非常得当的,并没有滥用职权。”

律师:驾驶员行为合理合法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称,“公交车作为一种流动的交通工具,当有乘客财物失窃后,这已经变成刑事案件了,而车上的乘客包括驾驶员在内都是嫌疑人。因此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乘客向警方报案,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而乘客也应该协助驾驶员配合警方调查。对于其造成乘客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驾驶员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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