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接受交警检查
信网4月20日讯 4月19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交警支队青平大队了解到,根据大队部分收费站处于城乡结合部的特点,交警青平大队打破了夜间查酒驾的惯例,把查处酒驾改为常态化。今天下午,大队在城阳南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开展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其中查获了一名实习期内酒驾的驾驶人。目前驾驶人袁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4月19日下午,青平大队在城阳南收费站设置检查点。下午16时许,一辆面包车到达检查点时,执勤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将窗户降下一条缝,紧闭嘴唇不说话,这一怪异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将车窗降下,在民警在再三要求下,驾驶人无奈将车窗降下,民警凑近一闻,一股强烈的酒精扑鼻而来,民警立即收取其驾驶证并将驾驶人带到大队值班室进行检测。
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轿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经调查,该名驾驶员袁某于2015年5月12日领取驾驶证,目前尚属于实习期内。随后,袁某承认“因感觉疲劳喝了点酒”, 并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懊悔不已。同车人也对其喝酒进行了证实。
对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袁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吴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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