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8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交警支队开发区交警大队了解到,3月25日,开发区交警大队查获一名毒驾驾驶人,目前开发区车管所依法对驾驶人黄某某的驾驶证进行了注销。据信网了解,这是青岛首例注销了涉及毒驾驾驶人的驾驶证。
注销驾驶证申请表
2016年3月25日10时许,黄岛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达令港酒店北侧开放式停车场环形车道上查获正在行驶的一辆黑色丰田牌汉兰达越野车,车号鲁B6MH08,当场查获驾驶人黄某某(男,身份证号:3702**********0017),该对其吸食冰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发区车管所依法对驾驶人黄某某的驾驶证进行了注销。
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宫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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