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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驾照就酒驾 李沧交警一夜逮到4名酒司机

2016-02-16 15:22:31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帛幼

信网2月16日讯 2月16日,信网(032-80889431)从青岛市交警支队李沧交警大队了解到,2016年2月15日晚,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在辖区枣园路与果园路口设置夜查岗位,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4起,民警现场依法为4名驾驶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据了解,此次新老司机都将受到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等不同程度的严厉处罚。

2月15日21时至23时,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周队长带领8名警力在枣园路与果园路口设岗执勤,22时许,一辆灰色面包车沿枣园路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一股酒气袭来,交警示意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却发现这名驾驶员还正处于实习期间,交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38.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一下罚款,同时李某还在实习期内,属于新司机。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22时43分左右,一辆棕色小型越野车沿枣园路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交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董某身上有一股比较重的酒气,民警示意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董某表示自己出门时没有带在身上,民警只能先在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4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通过董某身份证号经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员董某于2015年10月14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被李沧大队李沙路中队查获,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四个月内这已经算是第二次酒驾被抓了。目前,驾驶员董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驾驶证被吊销的严厉处罚。

22时51分左右,一辆悬挂着鲁BQ02**号牌的黄色小型客车沿果园路南向西行驶至检查点,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身上有一股比较轻的酒气,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2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张某的驾驶证为 “A2E”,此次按照交法将降至“B1B2E”。

2月15日晚,李沧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4起,民警现场依法为以上4名驾驶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老司机都将受到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等不同程度的严厉处罚。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方文 李国荣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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