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4日讯 据青岛市物价局官方微博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下发的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规定,市物价局决定自2015年11月25日起,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35元调整为3.65元,自2015年11月25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87元调整为4.17元。非居民用天然气气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后,相关行业支出成本大幅下降,对出租车行业,按照2014年青岛市出租车平均月行驶里程10809.32公里、每百公里耗气10立方米计算,平均每辆燃气出租车每月减少支出约757元,全年减少支出约9080元;按2014年用气量测算,对城市公交行业,将每年减少支出约3006万元,对工商业用户,将每年减少支出约4300万元。
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天然气价格政策,按规定下调价格,并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