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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10/12 21:22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侯捷
· 责编 ·
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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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 青岛宏方“无奈”断电

信网10月12日讯 近日,青岛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的业户郑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今年7月份,即墨路小商品市场走廊内空气不流通,酷热难当,他与几家业户要求青岛宏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宏方物业”)在走廊安装空调或者风扇,但一直未得到回应。郑先生认为宏方物业的服务达不到标准,于是拒交两个月的物业费。10月10日,宏方物业突然将郑先生以及其他5位的业户的商铺断电一天,并称是与业户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才采用断电的办法。目前青岛市市北区物业办已经介入,责令其当日恢复供电。

郑先生是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的商户,10月10日上午9点半,他发现几家商铺都被断了电,于是,他立刻到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的物业管理方宏方物业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因未交物业费,所以才断电。“物业公司只是服务部门,没权利断电,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郑先生告诉信网,断电的起因要追溯到今年7月份,当时正值酷暑,商铺位于地下负二层,通风不顺畅,也没有制冷设备,导致走廊内异常闷热。郑先生和其他几名商户曾多次向宏方物业申请安装空调或者风扇,但一直未得到回应。

要求未果,连同郑先生在内的商户们就停交两个月的物业费,以此作为抗议。“同市场的其他几条街早就安装好了电风扇,为什么我们就不给安装,这样的服务根本不值得交物业费。”

郑先生还提到,宏方物业不仅服务达不到标准,而且商户实际交的公摊电费远远大于应该交的费用。“我们商铺门口的灯泡用电量根本产生不了这么多电费,可每次都多收费。”

10月11日,在青岛市市北区即墨路小商品市场二楼监控室内,宏方物业的经理助理李先生向信网表示,按宏方物业的规定,应有80%以上的商户同意才可以安装制冷设备。3年前,宏方物业曾对安装空调的一事做过问卷调查,但有95%以上的商户表示不愿交空调费,因此便没有安装。而且,之后每年都有做过口头询问,商户也都不愿安装空调。“今年,商户们又要求安装风扇,7月份的时候,市北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也来实地考察过,明确表示他们这条街的天花板不适合安装吊扇。”

关于公摊电费的事情,李先生表示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由于商场内设有专门的配电中转站接收电业局的供电,因此会产生一部分的电损耗,业户实际交的电费就会比他们计算出来的电费多。”

10月12日,信网联系了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于此事,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反映后,市北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当天去现场核查过,已经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刻给业户恢复供电。 值得一提的是,宏方物业并没有备案,工作人员表示:“这家物业公司并没有在局里备案,目前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 信媒体见习记者 侯捷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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