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曾于9月4日报道了晓港名城二期业主李先生家中房屋出现多处裂缝,经检查后,认定是楼上住户私自用冲击钻凿挖地面铺设地暖导致。之后违规业主写了一份承诺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将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太平洋物业管理公司竟然认同了业主这一做法”李先生说。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青岛)有限公司称目前正在处理此事。
保证金转为物业费 变相归还装修押金
信网了解到,晓港名城二期交房已经两年。截至目前,在小区售出的280套住房中,有五十七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通过抬高地面保护层高度或者通过凿挖地面保护层方式,在原来设计为散热片的住宅内进行地暖的施工。
据业主李先生介绍,晓港名城二期物业青岛太平洋物业管理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2014年4月6日对私设地暖的业主下发了《违章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拆改铺设的地暖,但制止无果。
“奇怪的是,2014年6月30日,私设地暖的业主又给青岛太平洋物业管理公司写了一份承诺书。业主承认私设地暖,请求物业将已扣押的装修保证金转为物业费,同时承诺因地暖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业主本人承担。”李先生说,物业公司确实不应该认同这份承诺书,这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装修金转为物业费确有其事
信网获悉,市北城管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落实答复,“物业公司对业主私改地暖行为已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十四条相关规定进行劝阻、制止并上报房管部门。后期,物业公司确实对业主装修押金进行扣押,在违规业主做出书面承诺后将扣押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
太平洋物业管理公司对信网解释称,“所有的信息将有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回复。”而晓港名城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青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诗先生表示,“您说的事情还需要调查,目前正在处理。
业主仍可起诉其违规行为
针对太平洋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承诺书,将装修保证金转为物业费的做法,信网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告诉信网,“如果其他业主的利益因违规修地暖行为被侵害,仍可以对物业提起诉讼。因为物业公司有监督业主按规定装修的义务,业主违规修地暖,物业有权力也有义务扣押违规业主装修保证金,要求其整改。而该物业将装修保证金变相退还,属违规行为,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 信媒体见习记者 黑明霞 实习生 乔苗苗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