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加强非遗保护……
政府立法工作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4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情况。《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计划》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包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4件,重点推进的地方性法规项目5件;政府规章送审项目3件,重点推进项目5件,调研项目15件,同时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
规范液化石油气管理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我市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完善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将制定《青岛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坚持安全为本、系统治理,聚焦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规范,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服务,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升液化石油气管理信息化水平,维护液化石油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运行。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近年来,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轨道交通线网持续完善,市民生活出行更加便捷高效,为城市运行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于2017年制定《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规范了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及监督管理。2024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规范化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设施以及建设、运营安全,我市将修改《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活动相关手续的办理,完善安全防护制度,细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加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面临新情况、新要求。为推动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修订《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将安全发展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健全监管机制,推进交通工程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保证交通工程质量,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并结合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我市将适时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规定不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推动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年内市司法局还将推动制定修订4件地方性法规。一是为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推动制定《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二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制定《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三是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四是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
统筹做好重点推进项目
今年,市司法局还将重点推进5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一是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空安全,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二是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创新性发展,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三是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效能。四是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五是为提高政府立法质效,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质量。
此外,为提高政府立法前瞻性,我市围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选取《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青岛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列入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库开展立法调研,为后续规章制定工作提供项目储备。
(青岛早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冰冰)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